目前的第一要务是先把马场的位置定下来,所以高不凡到任交接完后的第十天,也就是大业八年的九月十五日,便只带着高世雄兄和高首兄弟离开了蓟县,往北出发,前往地图上所标注的御夷镇。
五个人五匹马,一共只带了十天的干粮,轻骑快马,一路北行,只花了半天时间便出了居庸关,然后继续赶了五天的路,终于抵达了地图上所标注的御夷镇附近了。
之所以花了那么多天,倒不是距离有多遥远,委实是路太难走了,涿郡北边是燕山山脉,西边是太行山脉,出了居庸关后,基本就是塞外蛮荒之地了。
自从北魏正光四年发生了北方六镇暴动后,靠着国内输血的北边九大军事重镇全都荒废了,北魏政权也随之土崩瓦解,分列东魏和西魏,然后又被北周所取待,估计北周的统治者也觉得重建北方军镇不太划算,所以就彻底放弃了,直到隋朝,这些地方依旧荒废着,而水丰草茂的御夷镇也成了奚族人的放牧之地,原先为各镇修建的官道自然也随之消失了,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超乎你的想像,即便是现代的水泥路,若是十几年没人走,基本就恢复为原始状态了,更何况只是些土路,不出几年便荆棘丛生,寸步难行了。
所以高不凡虽然手里有地图,依旧花了六天时间才抵达御夷镇附近,实际也就走了两百公里左右。
眼下已经是深秋时节,由于纬度偏北,所以早晚气温已然在十度以下,沿途的树木枯黄,衰草离披,霜叶红透,远山近水,就像打翻了的调色盘似的,一派初冬的景象。
“长卿老大,你看那根东西是啥玩意?”高世雄忽然一指前方大声道。
高不凡勒马凝目望去,只见一座光秃秃的黑石山上面,有一座孤零零的奇怪建筑,可以肯定不是用来住人的,因为这玩意根本住了不了人。
“应该是烟墩,烽火传讯用的。”高不凡端详了片刻才道。
众人策马继续前行,来到黑石山下,果然在乱草间发现了一段已经风化得不成样的夯土墙,应该就是前朝修建的古长城,现在只剩下十几公分高的地基了。
高仁竖起大拇指赞道:“不凡少爷果然见多识广,山上竖起那根玩意肯定就是烟墩,嘿嘿,周幽王烽火戏诸候用的就是这玩意。”
“唉,高二还挺有学识的嘛,居然知道周幽王烽火戏诸候。”高世衡道。
高仁得意地道:“一般般吧,小的好歹服侍了少爷那么多年,多少学到了点皮毛。”
高世衡翻了个白眼:“嘿,我说高老二,说你胖还喘上了,再给你两分颜色岂不是要开染坊?”
“不敢不敢,二郎能不能别叫小的高老二,听着膈应人!”高仁客气地提议道。
“为啥膈应?老二咋了?俺也是老二,俺觉得老二挺好的。”高世衡不解道。
高首“阴笑”着解释道:“不凡少爷说,男人有两个头,上面的叫大头,是老大,下面的是小头,是老二。”
高世衡愕了一下,继而摸了摸自己的大头失声道:“竟然还有这种说法,以后谁叫俺老二,俺非揍得他连娘亲都不认得。”说完对着大哥高世雄扬了扬拳头,威胁的味道甚浓。
高世雄撇嘴道:“老二,须知吾父即汝父,俺娘即你娘。”
“奶奶的,那就揍得俺娘也认你不得。”高世衡大怒,举起了铁锏便要开打,高世雄见状一夹马腹逃了出了。
高世衡大喝:“有种别逃!”
高世雄回头嘿嘿一笑:“有种别追。”
然后高世雄继续逃,高世衡继续追,于是哥俩都变成了没种的,要是他们老子高士清在此听到,恐怕鼻子都要气歪了。
高首和高仁笑得见牙不见眼,还看热闹不嫌事大,一边喝彩鼓劲,一边策马赶上去。高不凡笑了笑,身边跟着两对活宝,虽然有时耳根不净,但赶路时却不用担心无聊,特别是在这种鸟不拉屎的荒郊野外,四里下连鬼影的都没有的时候。
咦,那是?
高不凡才想起“鸟不拉屎”这个词,却见北边蔚蓝的天空下,正有数只黑影在盘旋,于是凝目望去,隐约认出竟是五六只秃鹫,不由皱了皱剑眉,秃鹫这玩意喜食腐尸,目力和嗅觉都特别灵敏,所以这玩意一出现,准没好事,如今五六只秃鹫同时出现,估计是发现不少“食物”了。
高不凡收回目光,发现高世雄等人已经跑出老远了,于是轻夹马腹,大青马撒开修长的四蹄,一溜小跑追了上去。
众人继续北行了一段路,但见山势续渐趋向平缓,四周都是低矮的黑石山,有清澈的小溪在山谷间潺潺而流,溪水两边是些草甸子,虽然眼下已经泛黄了,但仍然能想像得出春夏季节绿草如茵的样子。
复又北行了数里,眼前地势豁然开阔,但见大片草原无边无际,一直延伸到视线的尽头,天空蓝得让人心旷神怡,朵朵白云像棉絮般,仿佛触手可及。
众人都看呆了,大青马更是发出了一声欢快的长啸,然后扬开四蹄忘我的飞奔起来,这里,无疑是属于它的世界!新笔趣阁
高不凡还是第一次见到青云如此兴奋,于是便任其放开速度飞奔,于是,青云真的就像一朵青云在辽阔的草原上飘过,眨眼便只剩下一道黑点。
“长卿老大,等等俺们啊!”高世雄哥俩大叫一声要,急忙猛抽一鞭追奋力追赶,高首和高仁也急忙使出吃奶之力打马追上去。
五匹马前后相间,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疾驰,但青云的脚力自然不是其他四匹马可比的,很快就把其他人远远地甩到了后面,幸好,青云撒了一会欢,终于慢慢地放缓了速度,最后在一处湖泊旁边停下,贪婪地啃食着湖畔嫩绿的水草。
估计是是靠近水源,湖边附近数米的范围内,水草还是绿的,在四周泛黄的水草衬托之下,就像镶在草地上的一颗绿色翡翠,美不胜收!
高不凡不由感叹:“这里真是一个养马的好地方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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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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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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